【導讀】中國科學院院士陳宜瑜指出,各級政府在濕地保護方面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但我國濕地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仍然面臨著盲目圍墾與改造、污染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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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科學院院士陳宜瑜指出,各級政府在濕地保護方面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但我國濕地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仍然面臨著盲目圍墾與改造、污染、水土流失、泥沙淤積、生物資源過度利用等多種因素的破壞和威脅,導致面積減少,生態(tài)功能下降,生物多樣性喪失。10年來,濕地總面積減少了340萬公頃。目前國家層面的《濕地保護條例》正在加快立法進程。(據(jù)7月23日《人民日報》)
10年的時間,我國濕地面積減少了340萬公頃。這樣的數(shù)據(jù)真心嚇人。在專家看來,這是因為無法可依導致的悲催。于是,專家給我們描繪了一個美好未來:我們的《濕地保護條例》正在加快立法進程,有了這部法律就可以更好保護濕地了。
的確,當一部《濕地保護條例》橫空出世的時候,它就能像“蹦出石頭的孫猴子”一樣,拿起金箍棒懲罰囂張的破壞濕地行為。問題是,340萬公頃濕地的消失,真的是因為無法可依嗎?
從法律角度來說,目前我們還沒有一部專門針對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(guī)。但是,這并非是導致濕地逐漸減少的主要問題。沒有專門的法律,不代表沒有約束破壞濕地行為的法律條文?,F(xiàn)有很多法律都有涉及濕地保護的條文。濕地的減少,不是因為無法可依,而是因為缺少了對環(huán)境的敬畏。
有報道顯示,目前長江沿岸的化工企業(yè)已經(jīng)到了“遍地開花”的程度。難道說,我們沒有關于保護長江的法律法規(guī)嗎?其實,很多法律內(nèi)容都涉及了長江生態(tài)的保護。
當缺少了對環(huán)境敬畏的時候,才會有340萬公頃濕地的消失。濕地的消失源于有些法律、有些執(zhí)法缺乏剛性,追責不力。調(diào)查顯示,全國濕地總面積5360.26萬公頃,濕地率5.58%。在分布上,青海、西藏、內(nèi)蒙古、黑龍江4省(區(qū))濕地面積均超過500萬公頃,約占全國濕地總面積的50%。全國共有577個濕地自然保護區(qū)、468個濕地公園。與10年前第一次調(diào)查比較,我國濕地總面積減少339.63萬公頃,減少率為8.82%。這是可悲的。列入了濕地保護范圍的濕地何以減少了這么多?
為了旅游利益開放濕地,為了招商引資踐踏濕地,為了開發(fā)房地產(chǎn)侵占濕地,污染導致環(huán)境惡化,才是濕地消失的主要原因。2014年,寧夏推出了一項地方規(guī)定,劃定“永不開發(fā)區(qū)”。他們將濕地全部列入到了永遠不開發(fā)的范圍,并且對違反的行為嚴厲查處,凡是動了濕地的政府都直接追究一把手的責任。
永不開發(fā)才是對濕地最好的保護。消失的340萬公頃濕地,不僅僅是因為無法可依。試問,340萬公頃濕地去哪兒了?難道都是憑空消失的!
【責任編輯:田靜】